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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將收碳費 盼帶動企業自主減量


  環境部於八月二十九日訂定碳費三項子法,正式宣告臺灣邁入碳定價時代。各界關心「碳費徵收費率」將如何計算,環境部日前完成公告,依據《碳費收費辦法》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在一一五年五月時,就要依一一四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

  環境部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費率建議,訂定一般費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為新臺幣三百元,優惠費率A(符合公告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規定)和優惠費率B(符合公告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規定)分別為五十元及一百元,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環境部表示,碳費徵收是以減量為出發點,徵收對象如果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到減量指定目標者,可申請核定優惠費率。估算一一五年碳費約可徵收六十億元。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將邀請各政府部門、NGO參與碳費管理及運用討論,碳費要用在該用的地方,未來地方政府若提出具減量效益,或用於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相關計畫,可優先獲配碳費收入。

  依據「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一一一年盤查結果,推估收費對象有兩百八十一家公司,其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一百五十五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總排放量百分之五十四,未來醫院、賣場、百貨公司是否也要徵收碳費?彭啓明說:「國際上有這個趨勢」,不見得會直接課徵,而是透過油價或電價反映。

亞洲多國推淨零 自然碳匯是關鍵

  根據環境部考察,日本是亞洲最先開徵碳稅的國家,以二○五○年淨零、二○三○年較二○一三年排放量減少百分之四十六為目標,碳稅則專款專用於氣候相關事務。新加坡二○一九年起徵碳稅,減碳目標為二○五○年淨零、二○三○年減少至六千萬公噸。南韓二○一五年開始實施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制度,政策目標為二○五○年達到碳中和、二○三○年較二○一八年排放量減少百分之四十。

  此外,自然碳匯是淨零轉型關鍵之一,也就是善用大自然天然的吸碳能力達減碳目的,其包括陸地的土壤(黃碳)、森林(綠碳)、海洋生態系(藍碳)。

資料來源:國語日報 2024.11.11
【陳芝瑄/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