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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房屋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免予繳納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故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所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房屋移轉,非屬契稅課徵範圍,免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補充說明,夫妻間因離婚而行使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契稅雖然免予報繳,但仍需要到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詢房屋稅是否有欠稅,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權狀變更登記。

  如您尚有其他稅務疑問,可撥該局關心民眾權益所提供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2022.10.06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