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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房屋建造完成應即時申報設籍,以免影響權益


近來有民眾持40年前門牌資料,申請追溯其所有違章房屋的起課年月,以減少日後的房屋稅負擔。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額與面積、樓層高度、構造、折舊率、標準單價及地段率等因素有關,對於有使用執照的房屋,建造完成日期以使用執照核發日為準,並據以核定起課年月;如果沒有使用執照,則是以納稅義務人的申報日或稽徵機關的調查日期核定。為使不動產的租稅負擔更合理,近年來各地方政府已陸續調整房屋稅稅基,使房屋標準價格接近市場行情,新建造的房屋所適用的標準單價比舊房屋高。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以提供的空照圖、門牌編釘日期、戶籍遷入及接水電日期等資料,作為申報房屋建造完成日期的證明,因欠缺房屋的面積、樓層高度、構造等資料,無法作為認定建築完成日期的依據,因此提醒民眾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當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設立稅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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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