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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租賃法修正通過 包租業納入申報實價登錄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以周延租屋保障;同時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納入申報實價登錄,擴大租屋資訊揭露透明。

  內政部指出,目前租屋市場的房東普遍為經常反覆出租住宅,其所訂定租賃契約屬於消保法規定的消費關係,所以租約如有違反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規範時,房客可逕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訴要求改善,房東不予改善時並有相關罰則。另遇有租約爭議時,也可向消保官申請調解,但遇有少數房東為首次出租住宅情形時,其所訂租賃契約,因非屬消費關係則無法依消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內政部說明,這次修法考量一般民眾難以區分判斷其租約是否屬消保法規定的消費關係,為協助民眾處理租約糾紛,周延租屋保障,所以修正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規範、違規罰則及爭議處理等規定。

  此外,為促進租屋市場資訊公開透明,這次修法也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實價登錄,其租金等資訊並將對外提供查詢。同時,對於現行規定包租及代管業應按季提供租賃住宅相關資訊予地方政府部分,也修正期程縮短為訂約後30日內提供,以利政府更能即時掌握分析租賃資訊,逐步推動租屋資訊透明化。

  立委曾銘宗表示,此次修法有兩項重點,租賃契約出租人及承租人都視為消費關係,是用消費者保護法,讓承租人受到更多保護;再者,包租業者轉租的資訊必須實價登入,讓市場更透明。

  立委陳椒華指出,此次修法健全爭議調處機制,過去雖然有爭議調處的條文,但是沒有更詳細的規範,因此沒有太大幫助,這次修法讓地方政府相關爭議調處制度更健全,民眾遇到爭議可以尋求地方政府協助,不論是租屋或是承租者都有保障。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23.01.12
【記者/李青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