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聞
112年地價稅使用情形及稅籍清查作業已展開!
為落實稽徵業務並維護租稅公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即日起展開112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年度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及各項減免稅地為主要查核對象。
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及運用國稅局租賃所得等相關資料查核出租情形外,更運用戶籍資料全面清查設籍情形是否符合規定;工業用地以查核工廠有無停工、歇業、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及工廠登記證是否註銷為重點;課徵田賦土地,係針對農業用地已變更作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物等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等情形加強清查,並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減免地價稅之土地,則查核有無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等情形。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清查作業,該局除向戶政事務所、國稅局等相關單位蒐集資料審核土地使用情形外,必要時也會派員現場勘查,清查人員於實地執行清查作業時,會配戴識別證,請民眾協助配合,若造成不便之處,亦請民眾見諒。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追補應納稅額,並可能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3.01.18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