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聞
農地違規使用 改課地價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不少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常見有傾倒廢棄物、鋪設水泥、放置鐵皮貨櫃、農舍或農業設施違法增建或建構假山、水池等各類庭園造景,甚至將農舍改為經營超商、工廠等營業使用。
官員提醒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田賦雖已停徵,但農業用地若要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必須依法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官員表示,增建、鋪設水泥或改變使用情形、未作農業使用,例如將農舍改為經營超商、工廠等營業使用,都是不符合農地農用的規範,因此要依法改課地價稅。
新竹縣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農地若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嗣後如恢復作農業使用或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時,得重新提出申請課徵田賦。
除地價稅外,若農地移轉給自然人時,仍作農業使用,並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2023.02.13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