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新聞
農地設廠未登記 全面納管
經濟部調查,全國農地約有1.4萬公頃上有未登記工廠,未登記工廠約有3.8萬家,不予以納管,將嚴重影響就業,同時也無法保護環境。而臨時登記工廠有效期限於2020年6月2日屆滿,7,000餘家已辦臨時工廠登記業者擔心工廠無法經營,再加上臨時工廠登記展延免罰期限,只能「治標不治本」,因此須尋求徹底解決之道。
因此,行政院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19年修法規範農地不可新設工廠,既有工廠不得汙染、危及公安,未登記工廠則以「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處理,以達成「拚經濟、護就業、顧環保、守農地」目標,要求經濟部等有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積極執行。
截至今年2月7日,地方主管機關填報已申請納管3萬2,600家,其中資格審查中8,243家、已核准納管2萬1,973家、駁回2,384家,完成審查率75%;應納管而未申請納管5,001家;已申請納管者,計1萬3,345家提送工廠改善計畫至所轄地方主管機關審查,尚有1萬6,871家未提送。
據工輔法第28條之1規定,針對未依規定申請納管之既有低汙染未登記工廠,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疑似未提出納管未登記工廠處理則是先列入查處名單,地方政府會依未登記工廠斷水、斷電處理;倘經確認為違章工廠者,地方政府將依工輔法第30條下達停工處分,仍未停工者將依同法第35條執行停供水電。
另外,依內政部相關規定下,違反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者處以罰鍰,並得令其拆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此類未納管案件彙整後會一併移送內政部及地方土地、建管主管機關,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查處。
經濟部為了業者可以及時提交改善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宣導業者提送工廠改善計畫事宜,經濟部於彰化、新北、嘉義等縣市舉辦說明會,並於3月中上旬完成環島巡迴說明會。經濟部也責成地方政府於2月15日前寄發通知書,提醒業者務必於3月19日期限送件;未提送改善計畫,地方政府將依法駁回納管申請,並面臨工廠斷水、斷電或被拆除的風險。
對於兩年執行下是否有發現意料之外的查核狀況,近幾年經濟部收到許多環保團體以及民眾的違章工廠的檢舉案,但經地方政府到場查核,很大一部分是倉庫、辦公室等,沒有製造加工的事實,非屬工廠,此類案件後續移請內政部依建築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查處。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3.02.20
【本文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代理主任雲瑞龍口述,記者鍾泓良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