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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地力綠能發展區 下半年上路
兼顧土地與光電發展,中央四部會合作,針對「低地力土地」籌設「綠能發展區」,由農委會盤點不適合耕作、棄養閒置魚塭等地區評估設置光電,再由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等排除環境敏感範圍區域;目前包括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等正在新增與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法規,七月底前完成,後續將由經濟部公告特定區域,並增設遴選機制管理。
經濟部表示,「綠能發展區」是由農委會以俗稱「風頭水尾」農作生產條件較差的地區,就土壤已中高鹽化,以及長期棄養閒置荒廢的魚塭土地,提供評估設置光電。
經濟部再會同內政部、環保署及負責生態保育的農委會特生中心,排除環境敏感範圍區域,共同嚴審可執行的區位。排除敏感地區後約有一一二二公頃土地符合;但能源局表示,仍須與地方溝通,預估開發面積低於一一二二公頃。
官員指出,綠能發展區上路前,需完成法規調和與遴選機制建立;內政部已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農委會、經濟部也修訂與新增相關條文,預計七月底前完成。遴選機制將由經濟部負責,三部會法規調整後,能源局會就可開發區域逐步公告與遴選,選出合適的開發業者,下半年展開相關作業。
另配合國土計畫法施行,經濟部已研擬「能源用地白皮書」,訂定二○二五年中長期光電發展政策,初稿於下半年出爐,再與各方團體溝通。
經濟部長王美花昨出席二○二三綠電交易高峰會時也指出,政府要持續創造綠電平台,其中包括將推出離岸風電信保機制,在國家的信用保證下,大用戶可以合理購買綠電,同時也可望讓離岸風電產業發展更加順遂。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23.06.21
【記者林菁樺、廖家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