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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搶人民土地?盧秀燕盼挪用「土地補償金」內政部:不應犧牲民眾權益


臺中市盧市長近期表示希望取消容積移轉代金(以下簡稱容移代金)專款專用限制,改投入其他公共建設,內政部營建署也特別發布約千字新聞駁斥,「民眾的權益不該被犧牲,容移代金不能隨意改為他用,有其它公共需求,應另拓財源或編列預算!」

  多數人一定看不懂「容移代金」是何物!縣市府在進行都市計畫時,會先畫設區塊,若地主的土地被劃為公用保留地,但如果沒有錢徵收,就會就此擱置,地主也不能進行買賣,一擱置就是十幾二十年,近年少子化,「學校用地」就是被擱置最常見的區塊之一。

  而政府沒有錢徵收,就想到將已經被擱置的民有土地,容積賣給建商,讓建商興案可以蓋得更高、更大,獲得的錢,就稱做「容移代金」,到這裡,大家就會覺得很奇怪,還沒買下的民有土地,為何可以販售容積?事實上,這已經是多年來地方政府的歷史共業。

  而照理說,縣市府販售容積後的錢,應當用來將「土地補償金」還給地主,但不少縣市府又將錢挪做他用,導致地主土地容積已經被賣掉,卻遲遲收不到土地徵收的錢,如同被政府空手套白狼,強奪土地。

  有鑑於此,中央將「容積代金」特別設為「專款專用」,不讓地方政府強取豪奪;近期營建署推動「還地於民」政策,也與此事有關,就是要盤點尚未被販售容積的土地,把土地還給人民。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 2023.08.21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