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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地價稅11月開徵 申請減免最晚要9/22提出申請


 今年度的地價稅將在 11 月開徵,財政部賦稅署提醒,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者必須在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方能適用;此外,先前因疫情無法返國者,導致戶籍遭遷出者,最晚也要在 9 月 22 日前申請退稅。

  賦稅署表示,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是申請減免者,必須在 9 月 22 日提出申請,才能在今年 11 月申報地價稅時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要等到次年度才能適用。

  統計 2018 年到 2022 年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及減免稅案件,每年平均約 44 萬餘件,扣除經核准可自當年度起適用的案件平均 35 萬餘件,以及否准平均 5 萬餘件外,每年仍約有 3.5 萬件須等次年始得適用租稅優惠。

  賦稅署提醒,如果要從今年起適用上述地價稅租稅優惠者,務必在 9 月 22 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始能適用。

  另外,針對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 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如果設籍人因疫情出境超過 2 年,戶籍在 2020 年到 2021 年遭戶政機關依規定辦理遷出登記,導致 2021 年、2022 年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最晚也要在 9 月 22 日申請。

  根據賦稅署統計,因疫情無法回國導致戶籍遭遷出,因而申請退稅者,目前共有 3609 件,且已核准 3586 件,改按千分之 2 課稅後,合計應納稅額約 793 萬元。



資料來源:鉅亨網 2023.08.24
【記者/郭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