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聞
農地轉型休閒農場規劃休憩設施 將視使用情形課地價稅或田賦
疫情趨緩後,國內旅遊風氣再度盛行,也讓休閒遊憩業嶄露豐富商機,特別是休閒農場的興起,已成為傳統農業轉型的新趨勢。稅務單位提醒,休閒農場之農業用地得視經營需要及規模,設置相關休閒農業設施,惟應取得許可登記證,並依土地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納稅。
國稅局指出,休閒農場土地作為住宿設施、餐飲設施、自產農產品加工(釀造)廠、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售)及教育解說中心,因得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申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應改課地價稅。
另外,若休閒農場設置門票收費設施、警衛設施、涼亭(棚)設施、眺望設施、衛生設施、農業體驗設施、生態體驗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平面停車場、標示解說設施、露營設施、休閒步道、水土保持設施、環境保護設施、農路等項設施,應視其實際使用情形依規定辦理課徵田賦或地價稅。
稅務專家提醒,農地轉型休閒農場,必須注意不得違建,日前南部即出現業者向農地地主承租土地,興建停車場與鐵皮屋倉庫等設施,遭地方政府認定是違建,承租業者自行拆除後,卻向農地地主求償,並一狀告向法院,一審業者卻敗訴,卻仍可以上訴,農地地主即使無奈,也必須跑法院好幾年,耗費大量時間精力,頗感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23.09.11
【記者/林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