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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違建繳納房屋稅能否就地合法?稅務局說分明


       違章建築只要繳納房屋稅就會變合法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

  台灣違章建築成為另類風景,不少違建因屬早期興建,未達影響公共安全而未被拆除,屋主在正常使用下,也如期繳納房屋稅,是否能就地合法?

  對此,稅務局表示,如對違章建築房屋不予設籍課稅,不僅增加稅籍管理及計徵遺產稅之困難,而且對合法房屋而言,更有失公平,或將發生相反效果,助長違建之風。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且不會因為繳了房屋稅,違章建築就免於被拆除,各種建築只要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使用執照前,仍是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

  稅務局也特別提醒,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局申報,以免逾期未申報經查獲而補稅受罰。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23.09.20
【文/記者朱語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