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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2萬噸工業用水大戶 2/1起新開發須用一半再生水


  氣候暖化變遷,造成枯旱風險大增,總統蔡英文前(2022)年公布修正《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未來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得使用一定比率的再生水。

  經濟部去(2023)年8月通過子法修正,從下個月2月1日開始,用水大戶得強制使用再生水。

  水利署發言人王藝峰表示,「再生水的這樣的一個條例的上路,已經讓很多的產業界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這對我們的水資源的開發跟利用都非常地有助益。」

  用水大戶指的是每天計畫用水達到2萬噸以上,在工業用水必須使用50%系統再生水。包含新開的科學園區,產業園區,或是舊廠擴建,都得配合新制。

  系統再生水指的是汙水下水道系統來源,還有以政府興建公共再生水系統。假設1間舊工廠,每天用水量是1.8萬噸,擴廠用水量4千噸,等於每天用水共2.2萬噸。換算下來,新增超過2萬噸的部分則是2千噸,業者就得使用1千噸的再生水。

  竹科管理局局長王永壯表示,「我們園區都還是會優先使用再生水,那在訂定這個,也有找我們去討論過,那我們當然是支持。」

  半導體用水大戶指標廠台積電表示,公司一向合乎法規,訂定2030年前台灣廠區,再生水替代率要達到60%以上,投入再生水技術發展,持續擴大再生水應用範圍,落實水循環永續管理。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認為,「民間團體其實會覺得說這個太寬鬆了,用水大戶的標準,應該下修到用水5千度,避免就是他去規避,就是他可能可以去外包。」

  民間團體認為,政府制定對象和範圍太寬鬆,像是學校等場域,也能使用再生水,讓珍貴的水資源重覆再利用,也讓部分產業不再因斷水而停產。



資料來源:公視新聞網 2024.01.22
【游騐慈 郭俊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