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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違規檢舉 半年裁罰18件462萬元
內政部為打擊不動產違規銷售及炒作,去年7月起施行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內政部長林右昌16日表示,從新制上路至12月底,縣市政府總共受理民眾提出檢舉案件95件,其中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後續依規定預計可發給檢舉獎金93萬元。
立法院會2023年1月三讀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5大重拳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增訂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改為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
林右昌強調,透過不定期辦理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加強實價登錄申報資訊查核力道,同時鼓勵全民積極檢舉違規不法,如果經查證違規屬實者,縣市政府也會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為1千萬元的檢舉獎金。林右昌表示,在新制上路半年內,縣市政府總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除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不受理外,共有60件立案;目前經查證有22件未違規,21件違規中,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尚在調查處理中。
內政部表示,在18件已裁罰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至於其他13件違規類型為違法仲介銷售、廣告不實、預售屋銷售資訊未備查等,共裁罰149萬元。
林右昌指出,檢舉獎金新制上路執行情形良好,並無發生先前業者所疑慮的浮濫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情形,有效遏止不動產違規炒作情形,市場轉以自住購屋交易為主,有助於市場更為健全發展。
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 2024.02.17
【游念育/台北報導】